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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848515号“长寿雨”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6 05:56:05第63848515号“长寿雨”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0320号
异议人:杭州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曾新华
异议人杭州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曾新华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2期《商标公告》第63848515号“长寿雨”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长寿雨”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蛋白质膳食补充剂;大豆蛋白膳食补充剂;医用营养食物;营养补充剂;婴儿含乳面粉;婴儿配方奶粉;婴儿奶粉;医用营养品;酪蛋白膳食补充剂;医用均质食物”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84488号“长寿牌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5类“新药;成药;药酒”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不类似,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指定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抄袭、复制、摹仿其引证商标,误导公众等证据不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或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缺乏事实依据。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3848515号“长寿雨”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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