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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858739号“蓝忘姬”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57:31第63858739号“蓝忘姬”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7437号
异议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观永律师事务所
被异议人:湖北楚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异议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湖北楚行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98期《商标公告》第63858739号“蓝忘姬”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蓝忘姬”指定使用于第22类“非金属绳索;绳索;包装带;帆;帐篷;网;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等商品上。异议人称“蓝忘机”是其动画作品《魔道祖师》中的角色名称,被异议商标与之高度近似,侵犯了异议人的在先权利,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但被异议商标“蓝忘姬”与异议人动画作品中的角色名称“蓝忘机”文字构成存在一定区别,难以认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将之与异议人相联系,进而损害异议人的在先权利,因此异议人上述理由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等亦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3858739号“蓝忘姬”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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