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导航: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商标分类 商标交易 首页 推荐:商标复审评审书 商标异议决定书 |
|
|
首页 > 商标异议决定书
第64465447号“彩虹虎RAINBOW TIGER”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35:55第64465447号“彩虹虎RAINBOW TIGER”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69583号
异议人:老虎涂料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成都君舟建材有限公司
异议人老虎涂料公司对被异议人成都君舟建材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1期《商标公告》第64465447号“彩虹虎RAINBOW TIGER”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彩虹虎RAINBOW TIGER”指定使用于第2类“合成涂料(油漆);染料;油漆;木材涂料(油漆);松香;防腐蚀剂;食品用着色剂;颜料;印刷油墨;可食用墨”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我国受保护的第1050870号“老虎”商标、第1317171号“老虎AQUALAC”商标及第1091708号“TIGER”商标等核定使用于第2类“颜料(涂料);油漆;清漆”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构成、呼叫、含义及整体外观均存在区别,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应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 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商号权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等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4465447号“彩虹虎RAINBOW TIGER”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6月13日
信息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