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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160819号“歌莉亚温德比”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21:24第63160819号“歌莉亚温德比”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6688号
异议人:穆汉•巴干沃达斯•莫加尼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康学萍
异议人穆汉•巴干沃达斯•莫加尼对被异议人康学萍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94期《商标公告》第63160819号“歌莉亚温德比”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歌莉亚温德比”指定使用在第3类“美容面膜;清洁制剂;鞋油;香料;香水;化妆品;牙膏;香;洁肤乳液;洗面奶”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27979号“VANDERBILT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香水;洗发剂”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3160819号“歌莉亚温德比”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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