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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129676号“墨话”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09:54第65129676号“墨话”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8592号
异议人:广州墨话通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神机营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泉州市墨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异议人广州墨话通服饰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泉州市墨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6期《商标公告》第65129676号“墨话”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为“墨话”,指定使用于第42类“包装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6034614号“墨话遇见”、第56070449号“初见墨话”、第17981902号“墨话”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游泳衣;婚纱”等。虽双方商标显著识别文字均为“墨话”,但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和服务的服务方式、消费对象均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因而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5129676号“墨话”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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