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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871657号“仙品道红运来”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06 11:07:52第63871657号“仙品道红运来”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7395号
异议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安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湖北仙品道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腾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湖北仙品道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原名称:仙品道酒业(湖北)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99期《商标公告》第63871657号“仙品道红运来”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仙品道红运来”指定使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葡萄酒;利口酒”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444929号、第7893297号“红运”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果酒(含酒精);葡萄酒;杜松子酒;酒(饮料)”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了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红运”,双方商标若共存于市场上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3871657号“仙品道红运来”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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