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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732788号“紫酱印象”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18:43:58第59732788号“紫酱印象”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10810号
异议人:郭水芳
委托代理人:宁波市万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四川宝芝林裕皓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异议人郭水芳对被异议人四川宝芝林裕皓酒类销售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6期《商标公告》第59732788号“紫酱印象”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紫酱印象”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白酒;开胃酒”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2206273号“紫荞印象”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果酒(含酒精);苦味酒”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然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有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9732788号“紫酱印象”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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