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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62745号“云香睿YUNXIANGRUI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14 07:04:31第60262745号“云香睿YUNXIANGRUI及图”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03658号
异议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德宏云香睿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异议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异议人德宏云香睿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7期《商标公告》第60262745号“云香睿YUNXIANGRUI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云香睿YUNXIANGRUI及图”指定使用在第34类“香烟;烟袋;火柴”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22535402号“云香”、第22535548号“云香会”、第22535605号“云香荟”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4类“非医用含烟草代用品的香烟;香烟盒;吸烟用打火机”等商品上。虽然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及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因而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0262745号“云香睿YUNXIANGRUI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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