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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986066号“好时臻情”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14 06:52:43第54986066号“好时臻情”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65749号
异议人:好时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汇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洪仙良
异议人好时公司对被异议人洪仙良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64期《商标公告》第54986066号“好时臻情”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好时臻情”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蛋;果冻”。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7560916号“好时”、第33598806号“好时至臻”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牛奶”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字号权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证据不足。本案中,异议人请求我局对其“好时”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予以保护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4986066号“好时臻情”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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