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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722544号“纤妙秀域”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6 05:13:14第64722544号“纤妙秀域”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83445号
异议人:成都市秀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新永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蒋志威
异议人成都市秀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蒋志威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2期《商标公告》第64722544号“纤妙秀域”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为“纤妙秀域”,指定使用于第29类“烹饪用果胶;明胶;食品用果冻;烹饪用藻酸盐;烹饪用琼脂”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2292702A号“秀域”商标核定使用于第44类“保健;理疗;医疗护理;芳香疗法;饮食营养指导”等服务上。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在商品功能用途、服务内容方式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本案中,异议人请求认定其第22292702A号“秀域”商标为第44类“美容”等服务上的驰名商标并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保护,但异议人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其上述主张,因此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复制、摹仿其驰名商标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4722544号“纤妙秀域”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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