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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192117号“奥德赫AODEHE”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18:44:08第60192117号“奥德赫AODEHE”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09091号
异议人:法国奥德臣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平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吕锐祥
委托代理人:广州市智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法国奥德臣公司对被异议人吕锐祥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7期《商标公告》第60192117号“奥德赫AODEHE”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奥德赫AODEHE”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鞋”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2938878号、第1281024号“奥德臣 AUTASON及图”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T恤衫;裙子”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然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有一定区别,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商号权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0192117号“奥德赫AODEHE”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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