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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67720号“鲸管加”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18:40:55第60267720号“鲸管加”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67798号
异议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中山市华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博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中山市华震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75期《商标公告》第60267720号“鲸管加”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鲸管加”指定使用于第9类“已编码的身份识别卡;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9166493号“京明管家及图”、第17319650号“京管家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于第9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商品上。双方商标的文字构成及整体外观有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0267720号“鲸管加”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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