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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539647号“SNKR UP”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16 05:11:50第64539647号“SNKR UP”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3)商标异字第0000078720号
异议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见永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北京密度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对被异议人北京密度科技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801期《商标公告》第64539647号“SNKR UP”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为“SNKR UP”,指定使用于第25类“游泳帽;童装;紧身胸衣;运动服;运动服套装;运动紧身衣;运动背心;运动鞋;防水服;防汗用头带”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0610531号“SNKRS”商标核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鞋(脚上的穿着物);帽子”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属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未构成近似,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致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摹仿、抄袭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等亦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4539647号“SNKR UP”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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